本网消息(人事处 供稿)日前,接四川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川教职改办 〔2011〕73号),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组织章程》及《四川省高等学校申请授予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规定(试行)》的条件,经评审,同意授予我校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三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
这是我校首次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我校可依据国家和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所批准的一级学科及下属二级学科范围,开展上述三个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学科评议工作,学科评议组将评议结果报四川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
(编辑 陈明慧 责编 练丰丽)